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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正和楚基智能制造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市正和楚基智能制造总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正和楚基智能制造总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五联雨湖路 建设内容:建设电子产品零部件、山地车刹车片、通讯器材配件、手机边框、液冷配件、散热基板生产项目,主要建设五金件阳极氧化、喷漆、喷粉等生产设施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正和楚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娄生2026-05-27 1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莞市正和楚基智能制造总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正和楚基智能制造总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五联雨湖路 建设内容:建设电子产品零部件、山地车刹车片、通讯器材配件、手机边框、液冷配件、散热基板生产项目,主要建设五金件阳极氧化、喷漆、喷粉等生产设施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正和楚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娄生 联系电话:1368264283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东莞市德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76510881 联系邮箱:553825097@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得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便利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意见表可从链接处进行下载。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东莞市正和楚基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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